加倍扣除
在少数国家中(例如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为了鼓励贸易商和制造商从事某些被认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活动,采取加倍量“扣除”的税收鼓励措施,即允许对经营中发生的某些费用进行加倍扣除。新加坡所得税法规定对下列费用允许进行加倍扣除:
——主要为了促进新加坡制造的货物出口而开办、维持或参加经批准的海外贸易、交易会、展览或贸易代表团所发生的费用。
——进行经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开发国际市场发生的费用。
——在用做对国外宣传的经批准的新加坡出版物上做广告而发生的广告费用 ...... (共26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