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清流
【典源】《新唐书·裴枢传》:“ (裴枢) 俄贬登州刺史,又贬泷州司户参军。至滑州,(朱) 全忠遣人杀之白马驿,投尸于河,年六十五。初,全忠佐吏李振曰:‘此等自谓清流,宜投诸河,永为浊流。’全忠笑而许之。”《新五代史·李振传》亦载。
【今译】唐末,朱温 (又名全忠) 派人在白马驿杀死了裴枢,并把他的尸体投入黄河。朱全忠的属吏李振曾说:“这些人自称是清流 (清高有名望的士大夫),应该把他投入黄河,使他们变成浊流。”
【释义】 后以此典指清高有德的官吏被害; 或指这样的官吏。
【典形】 白马清流、清流、向浊流抛。
【示例】
〔白马清流〕清·钱谦益《吴门送福清公还闽》之 ...... (共39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