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拨款
亦称“限额管理”。财政部门根据主管单位的申请,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通过开出“限额通知书”,核给用款单位一定期间(如一个季度)的用款限额,用款单位可在这个限额内从开户银行支用款项或向所属单位转拨限额,每月终了,银行再与财政部门办理资金结算的一种拨款方式。我国财政部对中央各主管部门的经费拨款,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均采用这种拨款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由于每月月终前单位从银行支用的资金先由银行垫付,可以避免采用划拨资金方式时,月初即由财政部门把款项拨给单位而造成分散积压预算资金的现象; 又由于实行此方式时,各单位的限额结余年终 ...... (共53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