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高等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
1979年12月31日教育部制定颁发。供包括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在内的一般高校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任务书及各类校舍的设计文件,进行总体规划设计使用。校舍面积分为教室、图书馆、系教学行政用房等11类,其中图书馆包括学生阅览室、教师览阅室、特种阅读室、报刊阅览室、书库、行政办公用房(包括编目、整理、装订等)、目录厅、借书处、会议室及附属用房等。对图书馆学生阅读室与教师阅览室的座位数与占用面积、行政办公用房占用面积、书库藏书与使用面积均作了具体规定 ...... (共26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