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
司法文书是指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4个部门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制作和使用的关涉与处理民刑案件的法律公文。法律通过这些公文以发挥其保护人民,惩罚犯罪, 调整国家、集体、个人间的各种法律关系的重要作用。司法文书的特点主要是: 鲜明的阶级性, 强烈的政策性, 法定的强制性, 实施的排他性, 解释的单一性, 语言的准确性,材料的确凿性,文书的规范性。此外, 司法文书的语体属于一种特定的公文语体, 必然要使用专门的法律术语, 并要求语言简赅精练、褒贬鲜明。
司法文书可按使用机关进行分类, 各机关都使用的,单独归为一类。它们有:(1)公安机关使用的:1)立 ...... (共109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