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对称。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其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男女结婚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父母有合法婚姻关系,后者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这里婚姻关系的存续,包括在结婚登记前受胎或出生的子女,以及虽然受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却出生在婚姻关系消灭之后的子女,也被视为婚生子女。对于子女婚生的确定,我国法律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不象外国法律规定得那么详细、具体,诸如认领制度、准正制度和受胎的规定等。有的国家连“受胎期”“怀孕期”的天数范围,都有具体规定。不仅要求妻子受胎须在婚姻存续 ...... (共32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