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
殷周时代的一种土地制度。意指耕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封疆,中间有沟洫、阡陌,纵横如井字。古代土地为统治者所有,实行分封制;各级统治者将土地按“井”字形划作九区,分配农民耕作;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即八家);公田由八夫助耕,全部收获均缴给统治者,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土地不能买卖。井田的规划,各封国不完全一致,各种记载亦有所不同,如有的地方以十夫为井,有的地方以九夫为井等。对井田制的性质及具体的分配、耕作、缴纳办法等,历代学者意见纷纭,迄无定论。多数学者认为曾确实存在这种田制,直至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商鞅 ...... (共29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