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事
指事是指利用抽象点划的标指与组合来构成字形符号的方法。《说文解字·序》:“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许慎的定义只概括了指事字的一些认知特点,虽然他列举了“上、下”两个字例,但是,历来对指事字的认识是见仁见智。根据指事字构形特征,“抽象符号”在指事字构成中是一个关键性因素。指事字可以分为三个小类:
一是因形指事类。指事字中最常见的是“因形指事”,大多数指事字是利用这种方法构成的。“因形指事”就是在象形字基础上加上一定的标指符号来构造字形符号。如《说文》分析“本、末、朱”三字时,说“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末 ...... (共267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