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选取形符和声符构成的形声字
这类形声字是形声结构方式发展到自觉阶段的标志,体现出形声构形方式的便捷性和优越性。加注形符或声符构成形声字,都要有原字(本字或借字)作为构形基础,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随着文字体系发展日趋成熟,一方面表意构形方式已经难以胜任为许多词语构造新字形,如语言中的虚词、表示抽象义的词语等;另一方面新字的构造必须便捷、快速地记录不断涌现的新增词汇。在已经形成的文字符号系统中选取形符和声符,用形声同取的方式来构成新形声字就适应了这种要求。在甲骨文中不少记录专有名词的形声字多是形声同取类,如记录植物类的“柳、柏、杞、柄”,记录水名的“河、 ...... (共101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