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变通规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按字注音?
分类:语言文字规范344字
《基本规则》根据某些领域汉语拼音应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四条“变通规则”。“变通规则”第一条规定:“根据识字需要(如小学低年级和幼儿汉语识字读物),可按字注音。”
用汉语拼音拼写汉语,按汉语拼音正词法的基本要求,应当实行分词连写。但是低龄幼儿正处于认读汉字的年龄段,汉语拼音是帮助他们识字的工具,按字注音更切合他们识字的特点。因此,面向他们的汉语识字读物,可实行按字注音,这正是《汉语拼音方案》推广应用的重要方面和有利时机。
按字注音的常规格式是,拼音与所注汉字一一对应,写在汉字上面,各音节分写。例如:
Bànɡ 傍 wǎn 晚, , wǒ 我 men 们 yì ...... (共3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