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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强夯地基

4.6.1 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条文说明:

4.6.1 为避免强夯振动对周边设施的影响,施工前必须对附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振或隔振措施,影响范围约10~15m。施工时应由邻近建筑物开始夯击逐渐向远处移动。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1983)

第3.5.1条 强夯适用于碎石土、砂土、粘性土、湿陷性黄土及人工填土地基的施工。

注:淤泥与淤泥质土地基,经试验证明施工有效时,方可采用强夯。

第3.5.2条 当地下水位距地表面2m以下,且表层为非饱和土时,可直接进行夯击;当地下水位较高不利于施工或表层为饱和粘性 ......     (共6279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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