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防火间距
一般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与其耐火等级有关,详见表1.3.5。
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表1.3.5
耐火等级耐 火 等 级一、二级三级四级防火间距(m)一、二级679三级7810四级91012
注:1.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3.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防火卷帘或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4. 两座建筑相邻 ...... (共71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