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6号令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派出,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查。
第三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依照本办法派出稽查特派员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后确定。
第四条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坚持依法 ...... (共338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