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勘察发包与承包管理部门
1.勘察发包与承包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活动的监督管理。
2.跨部门、跨地区承揽业务的规定
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 ...... (共36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