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3)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的“工程内容”确定。
(5)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 ...... (共280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