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相关的搬运装卸,车辆维修、运输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 危险货物是指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货物。其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Dl3392《道路危 ...... (共516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