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案例:托运人对危险货物运输责无旁贷
按照海牙规则和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托运人要对造成的损失负责。但有时托运人并没有明显的过失,那么是否要负责呢?
英国上议院最近判决的一个与此相关的案例。该案中除了托运人的责任外,还涉及到责任可否依背书提单而转让的问题。
该案中上诉方托运人从塞内加尔的达喀尔装运落花生提炼物的货物运往多米尼加共和国的Rio-Haina。货物装上了承运的船,承运人签发了并入海牙规则的提单。货物在装船时沾染上了谷班皮蠢这种害虫,但是承运人和托运人都没有发现。船到RioHiana时才发现这一感染情况,因而被留置在检疫处。两次熏舱都未能清除这种害虫,最后船被责令带着其剩余的货物离港。
在 ...... (共119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