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应收款
分类:企业会计核算实用指南1458字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存出保证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按企业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核算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应收取的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和存出的保证金,以及为员工垫付的各种款项等 ...... (共145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