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门具备征收契税的主体资格
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受法律保护,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契税是在土地、房屋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变动时,按当事人双方所订契约价格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 第3条规定,凡土地、房屋的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均应凭土地房屋所有证并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由承受人依照本条例完纳契税。财政部《关于加强契税工作的通知》规定,“契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因此,某市财政局具备征收契税的主体资格条件 ...... (共29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