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国税收立法权
根据美国宪法,国会拥有联邦立法权。美国的联邦税法由国会制定,并写入《国内收入法典》。联邦税收立法权发展到今天,在内容上几乎没有限制,国会对开征、停征任何一个税种,改变某一种税税率等享有极大权力。因此,从理论上讲,国会的税收立法权力很大。但事实上,联邦政府要想开征新税,哪怕是税率的调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主要是由于有非常严格的立法程序规定和司法审查制度。国会中只有众议院的拨款委员会有权提出税法议案,该议案经众、参两院审议通过后,提交总统签署,形成税收法案。总统在税收立法方面只享有有限的否决权,被否决的税法议案送回国会两院重新审议 ...... (共79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