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 > 国外税收考察报告集

二、美国税收立法权

根据美国宪法,国会拥有联邦立法权。美国的联邦税法由国会制定,并写入《国内收入法典》。联邦税收立法权发展到今天,在内容上几乎没有限制,国会对开征、停征任何一个税种,改变某一种税税率等享有极大权力。因此,从理论上讲,国会的税收立法权力很大。但事实上,联邦政府要想开征新税,哪怕是税率的调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主要是由于有非常严格的立法程序规定和司法审查制度。国会中只有众议院的拨款委员会有权提出税法议案,该议案经众、参两院审议通过后,提交总统签署,形成税收法案。总统在税收立法方面只享有有限的否决权,被否决的税法议案送回国会两院重新审议 ......     (共799字)    [阅读本文]>>

推荐内容

  • 国外税收考察报告集

    二、希腊和埃及财政税务部门的人事管理

    (一)希腊的机构、人事管理1.组织机构。希腊税务工作由财政经济部负责。财政经济部由原来的财政部和国民经济部合并而成,目前该机构合并尚未完成,原来两个部门暂时仍维持原来的组织机构。财政部的职责是:在现行法

    3016字 48
  • 国外税收考察报告集

    三、瑞典税收征管模式及其特点

    在瑞典,实行比较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中央政府掌握绝大部分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及一些附加税。中央收入主要来源于增值税、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险税、消费税、关税、国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一些其

    5874字 67
  • 国外税收考察报告集

    三、美国税收执法权

    美国联邦和州政府拥有独立的税收执法权,地方政府从州政府的授权中获得它们的税收执法权。各级政府拥有各自相对稳定的税种,有独立的税收执法机构,独立行使税收管理权。三级政府的税收执法权的内容大致相同,一般包括

    3997字 122
  • 国外税收考察报告集

    二、关于税收征管

    基于德国税收立法权及三级分税体制建立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税收征管体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一)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在德国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建立、健全和完善的过程中,税收法律制度是最重要的依托和最有力的保

    4467字 27
  • 国外税收考察报告集

    四、关于税收评估及预测

    德国联邦政府每年对财政预算、税收收入和财政支出都要进行评估、预测。为充分行使评估和预测职能,使评估和预测结果更加趋于准确,德国联邦财政部于1955年成立了由30人组成的税收收入专门评估小组(Workin

    1160字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