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借鉴与启示
虽然我国与德国在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所有制形式、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国情上的差异,但德国在税收立法基础、财政平衡政策、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增值税模式、出口退税方法以及税务审计等诸多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等,均具有明鉴和启示作用。
(一) 健全税收法制是依法治税的根本保障
德国有一个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完整的全国统一的《税务法》,其中既有税收实体法内容,也有税收程序法内容,集联邦所有的税收法令于一身,系全国税收法规之大全。为保证《税务法》 对国家经济形势和经济决策的适应性,每年都 ...... (共392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