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标志、标线绘图一般规定
(一)交通标志绘制一般规定
(1)交通岛应采用实线绘制。转角处应采用斑马线表示(图2-30)。
图2-30 交通岛标志
(2)在路线或交叉口平面图中应示出交通标志的位置。标志宜采用细实线绘制。标志的图号、图名,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图号、图名。标志的尺寸及画法应符合表2-3的规定。
表2-3 标志示意图的形式及尺寸
(续)
(二)交通标志绘制一般规定
(1)交通标线应采用线宽为1~2 mm的虚线或实线表示。
(2)车行道中心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其中l值可按制图比例取用。中心虚线应采用粗虚线绘制;中心单实线应采用粗实线绘制;中心双实线应采用两条平行的粗实线绘制,两线间净距 ...... (共100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