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土地流转
1990年开始,在中国改革开放浪潮的推动下,祖祖辈辈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离开了农村离开了土地,进入城市务工,寻求较快增加收入的新途径,这些外出打工的农民便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交给家里的亲戚朋友代种,并通过口头协议约定,代种方负责上缴土地承担的公粮和“三提五统”后,所余收成归代种方所有,这就是红土地上最早出现的土地流转形式。1998年,中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间再延长30年,生产队的表格式承包合同,也换成每户一份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和合同,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期限上,农民都吃下“定心丸”,这为今后土地流转工作奠定了基础。
2000年以后,天水市农村土地流 ...... (共104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