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税费改革
从2002年开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党的十五届三中、六中全会和中发〔2000〕7号《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25号《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天水市委分别以市委发〔2002〕22号、24号文件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天水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拉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的序幕。农村干部税费改革试点主要围绕“三个取消、三个调整、一项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即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 ...... (共165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