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勘察工作布置
(一)勘察工作布置原则(1)应满足现行技术标准的要求,当设计条件尚未最终确定或由于地基条件使多种方案的可能性并存时,勘察工作量应能适应可能发生的变化。(2)拟建场地有可以借鉴和利用的勘察成果及地质经验比较可靠的情况下,勘察工作量可酌情减少。(3)勘察工作量(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及钻孔深度)应以满足设计和工程问题分析为基本原则。对高层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基础抗浮或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二)勘察工作一般要求1.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依地形地貌的复杂程度布置勘探钻孔。(1)单一地貌。钻孔1~2个,深度满足最大荷载或深基坑要求。(2)多元 ...... (共909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