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输变电工程
(一)输电线路走廊补偿协议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颁布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2.要求
(1)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2)新建、改建或扩建输电线路工程所经过的地方,涉及的铁(杆)塔基础施工位置 (含铁塔基础占地)和线路走廊内需要损害的农作物、砍伐林木或拆迁建筑物及其设施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办理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一般需要电力建设企业与相关单位、个人签订协议,人民政府派代表监督并在协议上签字。
(3)输电线路工程与公用工程、绿化工 ...... (共54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