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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发震断裂带避让措施

根据规范,当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的工程影响进行评价。当抗震设防烈度小于8度,或非全新世活动断裂,或当地震烈度为8度、9度,前第四纪基岩隐伏断裂的土层覆盖厚度分别大于60m及90m时,可不考虑断裂错动对地面建筑的影响。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将建筑物避开主断裂带,避让距离不小于表4-2-4的规定。

表4-2-4 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 (m)

烈 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甲乙丙丁8度专门研究300200不考虑9度专门研究500300不考虑

注 避让距离指至主断裂带的水平距离,不考虑次生及分枝断裂 ......     (共305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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