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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一般原则

多数天然地基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根据地基静承载力设计的地基能够满足抗震要求,因此,抗震规范规定以下建筑物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承载力验算:

(1)砌体房屋;

(2)地基主要受力范围内不存在软弱黏性土层的下列建筑:

1)一般单层厂房、单层空旷房屋;

2)不超过8层且高度在25m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

3)基础荷载与上述一般民用框架房屋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

(3)可不进行上部结构的抗震验算的建筑。

上述规定所指的软弱性土层是指设防烈度为7度、8度、9度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分别小于80kPa、100kPa和120kPa的土层 ......     (共285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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