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路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分类:交通执法管理472字
路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是:
(1)确定力,也称不可变更力。指路政行为一经有效确定,便依法不得变更或撤销。已确定的路政行为,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同样,路政管理机构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需改变路政行为,对公民而言,必须提出复议和提起诉讼,经复议或诉讼,才能予以撤消或改变;对路政管理机构而言,非因形势变化,须经法律程序才能予以撤消或改变。
(2)拘束力,即约束的效力。有效的路政行为,对个人、组织和路政管理机构具有相同的拘束力。个人、组织必须按路政决定的要求充分履行义务,同样,路政管理机构也有义务维持原决定,除非经法定程序予以废止或撤消。例如,对一公 ...... (共47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