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
(2000年定额防水工程部分)
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文件
苏建定(1999)379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委、省有关厅、局:为了合理确定房屋修缮工程造价,根据建设部建标[1995]657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我们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现予颁发,并自200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具体执行办法另行通知。原1992年颁发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和1996年颁发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 ...... (共573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