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支付酬金
支付报酬的期限,当事人应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如果当事人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当事人应协议补充;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应以工作成果交付时间为报酬支付时间。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果定作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要承担逾期的利息。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成果还享有留置权。
案例:
城郊农民李某有一辆跑短途运输的三轮小货车,于2003年5月送到宋某的机动车修理部修理。修好后,李某要求先不付款,跑几趟运输后再付修理费,宋某不同 ...... (共59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