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作为仓储合同的存货人,主要应注意自己在仓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存货人最根本的权利就是要求保管人提供合乎合同约定的保管服务,最根本的义务就是支付仓储费。从这样的权利、义务要求出发,存货人还有其他相关的权利、义务。
第一,存货人有如实表明仓储物有关情况的义务。《合同法》第383条明确规定: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如果存货人不履行说明义务,不提供有关资料,则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另外,保管人也可在接受仓储物的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而产 ...... (共122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