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测量放线
(一)施工测量
由于地面沉降、地震或以往竣工资料的精确度,往往造成原始测量数据的变动。因此,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 m不宜少于1个。
(3)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4)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的规定。
表5-1 施工测量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平地±20/mm山地±6/mm导 ...... (共10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