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1.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 ...... (共165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