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与登记
1.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件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0条的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5名以上符合本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成员;②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③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④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⑤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大会与合作社章程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②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③审议其他重大 ...... (共106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