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
桂西壮族自治区的成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的前奏,是一个包括3个专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1952年12月9日建立,是行署一级的壮族自治政权,覃应机(壮族) 当选为主席,首府设在南宁市区。辖广西西部的邕宁、百色、宜山3个专区34个县(后调整为42个县),面积11.1万多平方公里。区内有壮、汉、瑶、苗、侗、水、仫佬、毛南、回、京、彝、仡佬12个民族共626万多人。其中壮族420万人,占当时广西壮族人口的77%。1956年将桂西壮族自治区改名为自治州,覃应机任州长,政区权限、辖地、首府不变。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州同时撤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 摄影: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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