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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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主体内容,从程序上看,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都是为了最终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理论上,狭义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即根据工伤劳动者所受到的人身伤害程度、劳动能力降低和医疗诊治情况等因素,确定给予工伤劳动者的物质性帮助。广义的工伤保险待遇则还包括了有关法律法规强制用人单位向工伤劳动者提供的某些特定待遇,如劳动者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外出治疗工伤的交通食宿费用等。我国《工伤保险条例》采广义说,将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停工留薪待遇)、因工伤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和职业病 ...... (共589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