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投资项目立项备案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且未列入《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适用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流程。
● 投资项目立项备案机关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区(县)投资主管部门以及市政府确定的机构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上海市具体到每个区的分管部门有所不同,需企业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 备案项目目录
一、 需市级项目备案机关备案的项目
(1) 工业: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定执行)。
(2) 房地产: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控制范围内的项目,黄浦江两岸、苏州河两岸、世博会控制区、虹桥枢纽规划控制区内的项目,以及 ...... (共122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