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文化
1.出版单位委托发行图书、报刊、杂志等支付给发行单位的经销手续费,如何计征增值税?
对出版单位委托发行图书、报刊、杂志等支付给发行单位的经销手续费,在征收增值税时按“折扣销售”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果销售额和支付的经销手续费在同一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减除经销手续费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经销手续费不在同一发票上注明,另外开具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经销手续费。
法规依据:国税函发[1995]288号
2.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是否应征增值税?
党报、党刊 ...... (共60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