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欧盟委员会指令85/490/EEC
欧盟委员会1985年10月11日第85/490/EEC号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化妆品成分相关分析方法的法律。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遵循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条约,根据1976年7月27日的欧盟理事会指令76/768/E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化妆品相关法律其最近一次修改为第85/391/EEC号指令,特别是该指令第8(1)条,鉴于指令76/768/EEC规定了化妆品的官方检测方法以确保产品满足欧共体有关化妆品成分的相关规定;鉴于所有必需的分析方法应尽可能快的制定;鉴于委员会第80/1335/EEC,82/434/EEC和83/514/EEC号指令对部分分析方法做了确认,在实现这一目标方面已采取了三个步骤,第四步包括对丙三醇1-(4-氨基苯甲酸酯)的鉴别与测定,氯代丁醇 ...... (共68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