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欧盟委员会指令95/32/EC
欧盟委员会1995年7月7日第95/32/EC号指令关于检查化妆品成分必需的分析方法。欧洲共同体委员会,遵循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条约,根据1976年7月27日的欧盟理事会第76/768/EEC号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化妆品相关的法律,其最近一次修改为第94/32/EC号指令,特别是该指令第8(1)条,鉴于指令76/768/EEC规定了化妆品的官方检测方法以确保产品满足欧共体有关化妆品成分的相关规定;鉴于所有必需的分析方法应尽可能快的制定;鉴于部分方法已经委员会第80/1335/EEC通过,该指令已被第87/143/EEC,82/434/EEC,90/207/EEC,83/514/EEC,85/490/EEC和93/73/EEC号指令修改;
鉴于化妆品中苯甲酸,对羟基苯甲酸,水杨酸,山梨酸和丙酸的鉴 ...... (共76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