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光毒性
光毒性是指皮肤一次接触某些化学物质,继而暴露于特定波长的光线照射下所产生的局部或全身的毒性反应;或全身接触某种化学物质后通过一定途径经血流到达皮肤,经光照后诱发的类似于皮肤刺激的反应。根据欧盟化妆品与非食品科学委员会(SCCNFP)现行的指南,能吸收紫外线的化妆品成分和化妆品成分的混合物(用于紫外线过滤剂的化学物,例如用于确保化妆品的光稳定性或用于防晒产品中)应进行急性光毒性和潜在光遗传毒性测试。虽然对于潜在光致敏性(免疫光敏性)测试不作特别要求,但这类试验也常进行。
一、光毒性动物实验
将一定量受试物涂抹在动物去毛的背部皮肤上,经一定时间间隔后暴 ...... (共404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