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
(1) 规范《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的签订与执行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交易,依法维护电网运行秩序,为并网发电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2) 按规定、按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调度交易信息;按规定、按时向发电企业和社会公众披露调度交易信息。(3) 规范服务行为,公开服务流程,健全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调度交易优质服务窗口建设。(4) 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发电量调控目标,合理安排发电量进度,公平调用发电机组辅助服务。(5) 健全完善问询答复制度,对发电企业提出的问询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到问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 ...... (共64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