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1)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2) 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4) 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5) 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6) 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7)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8)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9)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10) 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共22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