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凡例”说起
“凡例”源于晋杜预《春秋左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之句。《左传》中有50处言“凡”者,来说明《春秋》在行文属辞上的规律,如《左传》隐公七年有云:
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
隐公九年云:
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桓公元年云:
凡平原出水为大水。
桓公二年云:
凡公行,告于宗庙; 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
《左传》中像这样用“凡”之处还有多处。其实,“凡”字在先秦典籍中多有使用,“综《周官》五官之言凡,及《考工记》之言凡 ...... (共162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