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西部民族朝贡制度的运作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王朝、政权都积极努力地经营各自的朝贡体系。与秦汉时期相比,被纳入朝贡制度的东北边疆民族的范围明显扩大,有的民族既是北方王朝、政权朝贡制度的成员,又是南方王朝朝贡制度的成员,双向朝贡成为这一时期东北民族朝贡制度的新特点。
这一时期,西部地区的乌桓、鲜卑人逐步由原始社会迈入文明社会。分布在州县地区的乌桓人逐渐由朝贡制度成员转变为普通州县的编户齐民,而继乌桓之后大量迁入塞内的鲜卑人,则由朝贡成员发展为建立政权的统治者,并营建了自身的朝贡体系 ...... (共22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