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谏与优戏
巫祝原本是一而二又二而一之的原始宗教即上古巫术文化的主导者,或可视为母系氏族社会的酋长,其重要的职能在于“能事无形以舞降神”,亦即“以歌舞为职,以乐神人”[1]。如果说巫、祝是盛大祭典中的主持者和引导者,那么,“尸”则是庄严的祭祖仪式中氏族祖先的形象化身。因而,“祭必有尸”,且“宗庙之尸”必“以子弟为之”[2]。降及战国,巫术文化让位于礼乐文化,巫的地位大大下降,具有神秘象征意义的“尸”也逐渐为“灵”所取代,“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即上古之世必“以子弟为之”的“尸”权且由“巫”来充当了。论及“灵”的称名和职分,静安先生指出:“盖群巫 ...... (共254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