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學史
文學之義既明,請論史之爲物。
《説文·史部》:“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正也。”然則史之云者,又《説文》:“又,手也。”持中以記事也。中者,不偏之謂。夫史以傳信。所貴於史者,貴能爲忠實之記載,而非貴其有豐厚之情緒也;夫然後不偏不黨而能持以中正。推而論之:文學史非文學。何也?蓋文學者,文學也。文學史者,科學也。文學之職志,在抒情達意;而文學史之職志,則在紀實傳信。文學史之異於文學者,文學史乃紀述之事,論證之事,而非描寫創作之事;以文學爲記載之對象,如動物學家之記載動物,植物學家之記載植物,理化學家之記載理化自然現象,訴諸智力而爲客觀之學 ...... (共57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