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基本规定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资料的基本规定如下:
(1)工程资料应保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其内容应真实、准确、有效,符合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或丢失。
(2)工程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应有时限性。工程各相关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资料的报验、报审及审批工作。
(3)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4)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
(5)电子文件、照片 ...... (共29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