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亲属血缘关系的社会和自然双重性
上述亲属原子基本结构,是由三种类型内在关系的相互交错地运作所保障的; 这三种类型的内在关系,就是: (甲) 血缘关系 (a relation of consanguinity); (乙) 亲缘关系 (a relation of affinity); (丙) 继嗣关系 (a relation of filiation)。这三种内在关系贯穿于一切亲属关系中,但由这些关系所连接的各项,可依据构成亲属原子结构各项之间的不同距离,而发生进一步的复杂变化。
人的血缘关系不只是具有自然的性质,而且还具有社会性。由上述三种亲属内在关系所构成的亲属结构,是以最自然的血缘关系为基础所建立的社会基本关系网络。由它出发,才产生了一系列由简单到复杂的社会规范制度体系。所以,单纯的自 ...... (共431字) [阅读本文]>>